嘉禾乡嘉禾社区“四举措”杜绝低保认定乱来

作者: 来源:渠县新闻网 录入者:渠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点击数:

6月16日上午,嘉禾乡嘉禾社区四组井田(地名)的一块稻田里正在扯杂草,今年74岁的陈会轩开心说:“我们这里低保认定搞得严哟,开大会小会宣传,调查、申报、审查、民主评议……啥子事情,大家都一清二楚,想乱来,没门了!”

自今年4月中旬,渠县嘉禾乡嘉禾社区按照中共达州市纪委、达州市监察局《关于印发2017年达州市“133”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渠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多举并重,杜绝低保认定乱来。该村第一书记(乡财政所所长)吴刚称,为了抓好这次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新认定工作,社区党支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廉洁大教育、作风大整顿”活动为抓手,做到符合低保及特困人员条件的将“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则“应退尽退”,认定工作坚持以群众说了算,每个程序操正步,截至目前,申请、受理109人,拟定上报56人。

为了严格标准、规范操作,确保干部守纪律,落实政策不走样,实现社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认定精准,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定罡、社区主任熊朝文说,这次认定工作得到群众拥护,主要在于群众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开展这项工作近三个月,社区按照宣传动员、受理申请、入户调查和走访群众、各组开展民主评议、社区对组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公示、拟定上报等程序。

据了解该村主要措施:一是定方案,明范围。结合社区城乡低保工作实际,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暨“133”专项整治低保评定不公工作的实施方案》(渠委办发〔2017〕27号),进一步明确了符合申请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审核审批程序、赡养费和抚(扶)养的计算、务工收入的核算以及哪些情况不得纳入低保救助的范畴。二是强宣传,重公开。通过社区、居民组会、院坝会议,农民夜校,社区公示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标准、政策、程序,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评议和审核结果在社区、居民组分别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重程序、严评定。入户调查,由乡驻社区工作组、社区、组、社区监委会入户调查走访。民主评议,在家农户每户一人,实行无记名投票,现场公布评议投票结果。将过半数人员再一次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对特殊情况,如符合条件,因其它因素没有过半,采取由社区监委会、驻村干部、社区两委会、居民组组长、部分居民代表重新识别认定后,再次纳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评议决定)。四是严政策,严准入。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不得乱开口子、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坚决杜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漏保”、“错保”等现象的发生;坚持“五个一律纳入”和“七个一律不纳入”。对5种明显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患重大疾病医疗支出巨大的;重度残疾的;卧床不起的;事实孤儿;孤寡老人,一律纳入低保。对7个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纳入:住洋房;有汽车;有工作;吃社保;好逸恶劳;经商办企业;子女有赡养能力7种情况,一律不得纳入低保。

嘉禾乡嘉禾社区在社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认定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目标,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避免了产生新的矛盾和出现不稳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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