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纪检干部党纪党规意识,渠县纪委将全市党章党规和纪检业务知识考试作为推进学习活动的载体,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党章党规成为纪检监察干部行动之规、执纪之尺、检查之镜。
坚持领导带头学。 渠县纪委坚持把领导 带头、以上率下作为推进学习贯彻的有效形式,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学,利用“微课堂”,带头深入学习,做到学思践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广大纪检干部认真、全面地学习党章党规和纪检监察业务。
(纪检干部讨论发言)
坚持干部独自学。 及时下发通知,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习热潮,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学习目录,明确学习进度和任务,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搜集复习资料积极备考,利用工作之余进行个人自学,撰写学习体会,多角度、深层次分析和思考,做到先学一步,学深悟透。
坚持分享交流学。 为积极促进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学深悟透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县纪委及时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安排3 次专题学习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学习研讨,交流学习经验,畅谈工作心得,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坚持以考促进学。 委局机关对30名干部进行党纪党规业务知识模拟考试,对考试成绩不理想、学习不深入的同志给予批评提醒并进行补考,通过考试,检验纪检干部学习效果,定位学习“死角”,切实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再学习、再深化,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