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2.负责委局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配合机关党委督促机关各单位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3.负责承办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纪委派出纪工委领导班子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直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承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7.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奖励的推荐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
8.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9.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11.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2.负责受理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直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3.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