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监督管理室

作者: 来源: 录入者:渠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点击数:

1.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协助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2.按照有关要求,报告县纪委监察局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

3.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承担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

4.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5.督促查办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

6.负责对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7.负责委局机关及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

8.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本单位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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