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纪委监察局严防“灯下黑”,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反腐铁军。
一是领导重视促落实。为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委局成立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制发《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二是把准精神强纪律。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纪检监察干部严禁经商办企业等规定组织学习,并将全文印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求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委局各分管、主管领导深入管理科室和联系片区单位和部门纪检组织,强调纪律,打好“预防针”,确保不走过场。
三是强化监督规行为。在专项治理中委局坚持主动抓、抓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县353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按要求如实填写《纪检监察干部及配偶、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登记表》和《党员干部承诺书》,有效杜绝漏报、瞒报。对自查出的4名纪检监察干部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委局要求及时作出情况说明,并将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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