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5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人、组织处理19人、诫勉谈话5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已整改到位问题172个,新建或修改完善制度87项……”
据悉,为更好促进对巡察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真解决问题上和立行立改、从快从严上下功夫出实招、动真格,压实“两个责任”,渠县巡察工作建立“四张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实行“五账管理”,取得了重大成效。
报账管理。巡察组每一轮(批)巡察完毕,根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巡察报告,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交账管理。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严格审核后及时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
销账管理。被巡察单位收到问题、责任清单后,采取“逐项解决、逐一销号”的办法落实整改责任,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规定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夯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实行整改报告的真实性承诺书制度。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在向巡察领导小组书面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时,要对整改报告的真实性签字背书。
查账管理。巡察机构随时杀“回马枪”,以巩固巡察成果。“查账”时,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核查整改落实台账,避免出现挂账、呆账、死账,确保整改落实责任常态化、监督方式具体化、履责过程痕迹化。
转账管理。通过“查账管理”,对能够解决而没有立行立改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有整改”上集中发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党员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