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期《紧盯“微腐败”“拍蝇”不停歇》

作者: 来源: 录入者:渠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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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廉洁四川》栏目。

2017年6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紧盯问题不放松,坚持哪壶不开提哪壶,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决心和勇气,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提升群众的反腐获得感。泸州市纪委组织实施纪检干部一对一联系村(社区)制度,要求全市纪检干部深入1617个村(社区)开展调查研究,紧盯“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加强问题收集和情况反映,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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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声】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建设村党支部原书记 罗德刚:我在这里深深地忏悔,后悔以前不该做的事情。??

【正文】罗德刚,江阳区丹林镇建设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因在为当地村民办理危房改造手续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查处。

【采访】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赵全:罗德刚这个案子,它是通过群众举报然后发现的线索。

2012年,建设村组织实施农户危房改造,时任村支部书记的罗德刚负责危房改造户的评定和补助款申领工作。当地村民罗某、刘某为了能够顺利地被评定为危房改造户、申领到危房改造补助款,分别送给罗德刚现金2000元、1000元。对于罗某、刘某送钱的目的,罗德刚心知肚明。

【同期声】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建设村党支部原书记 罗德刚:就是我帮他们申请了补助款嘛,他得到这笔钱了,他表示感谢。?

面对利益诱惑,罗德刚完全把党纪国法抛于脑后。除了收取危房改造户的好处费,罗德刚更是把贪婪之手伸向了危房改造资金。经调查,2012年至2013年期间,罗德刚利用危房改造户不清楚危房改造补助款金额及具体到账时间的机会,编造各种理由骗取3名危房改造户的银行卡。

【同期声】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建设村党支部原书记 罗德刚:最开始的时候给农户说了,款还没有到,我把复印件给你交到政府去。钱到了以后我就取了一部分,然后把卡交给用农户。

罗德刚利用几乎同样的方法,先后分三次从3名危房改造户的银行卡中取出现金共计15000元。目前,罗德刚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同期声】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建设村党支部原书记 罗德刚:人生失去了自由,在自己的人生中(是)一个大的转折点。我想到在这里肯定是最困难的时候,我也想重新地做人。

作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罗德刚在提及自己年迈的母亲和多病的妻子时,更是悔恨交加。

【同期声】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建设村党支部原书记 罗德刚:现在没有人照顾我的妻子和母亲,我想象她们过得很苦,现在,伤感的日子每天都在我的大脑酝酿。

想方设法侵占群众“便宜”而被查处的,还有叙永县赤水镇石门村党支部原书记曾明通。

2015年,石门村开始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曾明通却打起了“小算盘”。

【采访】泸州市叙永县赤水镇石门村村民 梅从权:当时这个危房改造,要收100元的照相和洗相片(的钱),我就给了这个钱。

收取危房改造户的相片冲洗费和资料复印费,就是曾明通想到的“赚钱”办法。

【采访】泸州市叙永县赤水镇石门村党支部原书记 曾明通:当时没有把这个账公布,那么就导致了这个情况。

经调查,曾明通先后违规收取石门村13户危房改造户,每户100元的相片冲洗费和资料复印费,共计1300元。

【采访】泸州市叙永县赤水镇石门村党支部原书记 曾明通:忘记了自己是一位党员,没有严格按照党纪来要求自己,那么如果你带着一点贪婪之心,那么你最终的下场就是这种下场,就要受到党(纪)的处理。

自作聪明却最终作茧自缚,曾明通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被叙永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采访】泸州市叙永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高容:虽然说曾明通收取的费用不多,1300元,但是这是起严重损害我们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个案件,损害我们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个案件。

目前,曾明通违规收取的费用,已经由赤水镇财政所通过农户“一折通”,全部退还给石门村13户危房改造户。当地村民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采访】泸州市叙永县赤水镇石门村村民 梅从权:后来这个钱就退到我们的“一折通”上,我们就领了这个钱了。现在党的政策还是好。

纪律是红线,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最终都会受到法纪的严惩。从2017年7月起,泸州市全市1617名纪检监察干部奔赴各村(社区),收集了解乡镇(街道)纪(工)委和联系村(社区)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情况,向群众发放纪检干部“一对一连心卡”,到群众家里走访,收集群众对身边腐败问题的反映。截至目前,各级纪检干部已走访1.4万余户村(居)民。古蔺县大村镇中乐村党支部原书记胡克礼的违纪问题,就是在这次走访中发现的。

采访】泸州市古蔺县大村镇中乐村党支部原书记 胡克礼:老百姓的钱,群众的钱,哪怕一分钱,都是他们的,哪怕收一分钱都是违纪了的。

2015年9月,大村镇中乐村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过评定,有8户村民享受2013年危房改造追加补助,每户享受危房改造资金8500元。资金到位后,时任村支部书记胡克礼和村上的其它干部就打起了这笔钱的“歪主意”。

【采访】泸州市古蔺县大村镇中乐村党支部原书记 胡克礼:村上分工了之后,我负责了4户。

【采访】泸州市古蔺县大村镇中乐村村民 胡思松:当时钱打下来我才晓得是8500(元),他当时告诉我要给他3000(元)整公路,钱打下来过后我就取了,我就亲自给他送了3000(元)去。

每户85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到了8户村民的卡上,胡克礼等人又让危房改造户取出3000元交给他们。通过这种方式,村上的4名干部分别从这8户危房改造户共收回24000元,用于开支大村镇至丹桂镇公路维护费用。

“没揣腰包,我就没违纪”,对于胡克礼来说,“解决”了公路维护的资金缺口,同时也缓解了村上的资金压力,自认为还算有 “能力”。然而,他却没有认识到这样的做法已经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严重违反了党纪。经大村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克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采访】古蔺县大村镇中乐村党支部原书记 胡克礼:触犯老百姓的利益,哪怕一分钱都是老百姓的。不管是什么理由,或者是什么借口,都不可能,也不会再向老百姓收取一分钱,也不会乱摊派和乱收取这种费用。

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这三起危房改造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是该市整治“微腐败”的缩影。截止2017年年底,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集“微腐败”问题线索1415条,立案897件,党政纪处分640人、移送司法机关12件13人,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其中,扶贫领域立案数803件,立案数是全市2016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案件数的10.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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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11月末召开的全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担当情怀,剑指“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重点督办、专项督查等有效做法,步伐不变、力度不减,管出习惯、抓出成效。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下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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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杨伟

后期编辑:张海蓉

主持人: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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